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详解
总则
- 目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新生儿及婴幼儿听力损失,减少聋哑残疾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 服务对象:所有出生的活产新生儿,重点筛查对象包括:
- 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住院超过24小时者。
- 早产儿(出生体重<2500g)或低出生体重儿。
- 高胆红素血症换血者。
- 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持续给氧超过48小时者。
- 先天畸形,特别是头面部畸形者。
- 母亲有耳聋家族史或孕期曾使用耳毒性药物者。
- 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等)。
- 颅面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者。
- Apgar评分1分钟≤4分或5分钟≤6分者。
- 出生时有缺氧窒息史者。
- 筛查目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筛查未通过率应控制在3%-5%以内;阳性患儿诊断率应≥90%;干预率应≥85%。
筛查机构与人员资质
-
筛查机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助产机构:负责在新生儿出院前完成初筛。
- 诊治机构:通常由设有耳鼻喉科、儿科或听力诊断中心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承担,负责对初筛未通过的新生儿进行复筛、诊断和干预。
-
人员资质:
- 筛查人员: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如护士、技师、医生等),要求责任心强,能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
- 诊断人员:由具备资质的耳鼻喉科医师、听力学专家、儿科医师等组成,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能熟练使用诊断型听性脑干反应、耳声发射、声导抗等设备,并能对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筛查技术与方法
(一)筛查模式
采用 “两阶段筛查” 模式:
- 初筛:在新生儿出生后 48小时至出院前 完成。
- 复筛:对初筛未通过者,在出生后 42天左右 进行,未通过复筛者,需在 3个月龄内 转诊至诊治机构进行诊断性评估。
(二)筛查技术与方法
主要采用客观、无创、快速的生理学检测方法。
| 检测方法 | 英文缩写 | 基本原理 | 优点 | 缺点 | 适用阶段 |
|---|---|---|---|---|---|
| 耳声发射 | OAE | 耳蜗外毛细胞在接受声刺激后,能产生一种非常微弱的、可被记录的声音。 | 无创、快速、费用低、对传导性听力损失敏感。 | 不能直接评估听神经和脑干功能;易受中耳积液、新生儿耳道羊水等影响,假阳性率较高。 | 初筛、复筛 |
| 自动听性脑干反应 | AABR | 通过放置在头皮上的电极,记录声刺激后听觉脑干产生的生物电反应。 | 直接评估听神经至脑干的功能;受中耳状态影响小;假阳性率低于OAE。 | 设备较贵,检查时间稍长;对轻度听力损失和蜗后病变的检出率可能不如诊断型ABR。 | 初筛、复筛、诊断 |
临床实践建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初筛:推荐首选 OAE,因其快速、便捷,若OAE未通过,可立即进行 AABR 复测,以提高初筛通过率,减少漏诊。
- 复筛:对初筛未通过者,应使用 AABR 进行复筛,以排除OAE假阳性的情况。
- 诊断:必须使用 诊断型听性脑干反应,并结合其他行为测听和声导抗等综合评估。
筛查流程与质量控制
(一)筛查流程
- 知情同意:在筛查前,需向家长告知筛查的目的、方法、流程、费用及注意事项,并获得书面同意。
- 初筛: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在安静环境下进行OAE或AABR检查。
- 通过:报告“初筛通过”,家长可按常规进行保健。
- 未通过:向家长解释,并预约在42天左右进行复筛,发放《未通过转诊单》。
- 复筛:在出生后42天左右进行。
- 通过:报告“复筛通过”,可暂时认为听力正常,但仍需在后续的儿童保健中关注其言语发育情况。
- 未通过:立即向家长发放《转诊通知单》,强烈建议其在 3个月龄内 带孩子到指定的诊治机构进行诊断性评估,这是干预的“黄金时间”。
- 诊断与干预:
- 诊治机构对转诊儿童进行全面、系统的听力诊断。
- 确诊听力损失后,应立即启动干预,包括:
- 医学干预:如治疗中耳炎、处理外耳道异物等。
- 听力干预:如验配助听器、植入人工耳蜗等。
- 言语-语言康复干预:进行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 建立个案档案,进行长期跟踪随访。
(二)质量控制
- 环境控制:检查环境需安静,背景噪声应低于设备要求的标准。
- 设备校准:所有筛查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 人员培训:筛查和诊断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培训和考核。
- 信息管理: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筛查、转诊、诊断、干预和随访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可追溯。
- 结果反馈: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筛查结果能及时、准确地通知家长,并能追踪未通过儿童的后续情况。
结果判定与告知
- 通过:表明目前未发现明显的听力损失,但不能100%排除所有类型的听力问题,特别是迟发性或进行性听力损失。
- 未通过:表明存在听力损失的风险,不等于确诊为听力损失,必须进行复筛或诊断性评估。
- 告知原则:
- 科学客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筛查结果,避免使用“耳聋”、“失聪”等刺激性词汇。
- 重点突出:强调未通过筛查的儿童必须按时复诊或转诊,早期干预的重要性。
- 人文关怀:对家长可能出现的焦虑情绪给予安抚和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 书面记录:所有告知过程都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总结与展望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预防聋哑、保障儿童语言和认知健康发育的第一道防线,遵循《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建立从 筛查、诊断到干预 的无缝衔接服务体系,是成功的关键,随着技术的发展,基因筛查与听力筛查的结合,以及远程听力筛查等新模式的应用,将为新生儿听力保健工作带来更精准、更高效的解决方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标签: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范围 新生儿听力筛查干预流程 听力筛查技术类型全覆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