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
- 商品名称: [美林®、芬必得®等,此处为示例]
- 英文名称: Ibuprofen Granules
- 汉语拼音: Bù Luó Fēn Kē Lì
【成分】
- 活性成分: 布洛芬
- 化学名称: 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辅料: 可能包括蔗糖、甜味剂(如阿斯巴甜)、香料等。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香,味甜。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规格】
- [示例] 每包含布洛芬 0.1g (100mg)
- (请务必核对您购买的药品包装上的规格,这是正确用药的关键!)
【用法用量】
- 口服。 用温水冲服,饭后服用可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 用量需根据体重计算,而非年龄。 以下为通用指导,具体请遵医嘱或按说明书。
| 年龄(体重) | 一次用量 | 用法 |
|---|---|---|
| 1-3岁 (10-15公斤) | 半包 |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 4-6岁 (16-21公斤) | 半包至1包 | |
| 7-9岁 (22-27公斤) | 1包 | |
| 10-12岁 (28-32公斤) | 5包 |
- 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药天数: 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 常见:
- 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腹泻、便秘、腹胀、食欲不振。
- 神经系统反应:如头痛、头晕、耳鸣。
- 少见:
- 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
- 视觉障碍:如视力模糊或障碍。
- 罕见但严重:
- 胃肠道出血、溃疡、穿孔: 可能出现胃痛、呕血、黑便或血便。
- 严重皮肤反应: 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 肝肾功能损害: 可能出现尿量减少、水肿、乏力、黄疸等。
- 心血管系统反应: 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模糊等。
- 一旦出现任何严重或持续的不良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就医。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发生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者禁用。
- 正在服用其他含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某些复方感冒药)的患者禁用。
- 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 孕晚期妇女禁用。
- 有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儿禁用。
【注意事项】
- 请勿超剂量或长期使用。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 用药期间不得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感冒药),以免药物过量。
- 有下列情况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哮喘、过敏性鼻炎、鼻息肉。
- 肝、肾功能不全。
- 凝血功能或血小板异常。
-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 胃肠道病史(如溃疡病史、出血史、穿孔史)。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下列情况患者应慎用:
- 6个月以下婴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定,需遵医嘱。
- 脱水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
-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的症状,如胃痛、呕血、黑便,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服药后应避免驾驶或操作精密仪器。
- 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以防误服。
【药物相互作用】
-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增加肾损伤的风险。
-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可增加出血风险。
- 与地高辛、甲氨蝶呤、锂盐等药物同用,会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增加毒性。
- 与利尿剂同用,会降低利尿剂的降压效果,并增加肾损伤的风险。
- 与维拉帕米、硝苯地平等钙通道阻滞剂同用,会增加布洛芬的血药浓度。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 药理作用: 布洛芬是有效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它通过抑制环氧化酶(COX),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解热、镇痛和抗炎作用,其解热作用通常比对乙酰氨基酚更强。
- 毒理研究: (略,通常包含动物实验数据,说明在规定剂量下安全性)
【药代动力学】
- 吸收: 口服后吸收迅速,一般在1-2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到峰值。
- 分布: 在体内广泛分布,能进入关节腔和脑脊液。
- 代谢与排泄: 主要在肝脏代谢,代谢产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消除半衰期约为2小时。
【贮藏】
-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C)干燥处保存。
【包装】
- [铝箔袋包装,每盒X包,每包含布洛芬0.1g]
【有效期**
- [ 24个月 或 [ 36个月 (请核对药品包装)
【执行标准】
- 国家药品标准 YBHXXXXXXX-XXXX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 HXXXXXXXX (请核对药品包装)
【生产企业】
- [企业名称]
- [地址]
-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重要提示:
- 用药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或药师指导。
- 剂量是按体重计算的,请准确称量孩子的体重。
- 不要将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林等)随意交替使用,除非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高烧不退或精神状态不佳时,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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